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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募委关于印发《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试行方案》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14:47:02  浏览:936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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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募委关于印发《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试行方案》的通知

中募委


中募委关于印发《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试行方案》的通知
中募委


宁夏、青海、甘肃、贵州、云南、四川、内蒙、新疆、西藏、海南、江西、广西、安徽省(自治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有奖募捐《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试行方案》已经4月27 日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将1992年度你省扶贫基金使用方案报给我们。

附: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试行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募委)章程和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募委设立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以下简称扶贫基金)。
第二条 设立扶贫基金是为了逐步缩小我国地区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在宏观上贯彻中央“做好扶贫和地区间协调发展工作”的要求,在微观上促进老、少、边、贫地区民政经济的更快发展。
第三条 扶贫基金由中募委从所筹集的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中,每年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积聚而成,它在性质上仍然是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扶贫基金主要用于扶持老、少、边、贫地区社会福利企业的改造和发展,兼顾扶持当地扶贫福利企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附属经济实体。
第五条 扶贫基金的投放范围,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连片贫困地区的分布和“七五”期末各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确定。
第六条 扶贫基金实行定额投放。每年的投放额度,原则上依上年中募委社会福利资金的收支状况确定。正常情况下,应确保附件所列的投放水平。
第七条 列入扶贫基金投放范围的省区,每年第一季度由民政厅和募委会联合将本省(区)当年基金使用方案报中募委备案,中募委据此按规定额度划拨资金;每年第四季度共同向中募委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不按此执行者,缓拨下年的扶贫基金。
第八条 省(区)向下投放扶贫基金的办法,可因地制宜,自行确定。但投放对象应为本省(区)老、少、边、贫地区的项目,资金投放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贯彻经济效益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 扶贫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通过有关募委会实施;有关地区的民政部门要对扶贫基金的使用效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募委会都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扶贫基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接受扶贫基金援助的各省区,照常享受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的其它援助。扶贫基金的援助额度不冲减其它援助额度。
第十二条 除本试行方案有专门规定者外,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仍应依照《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
第十三条 中募委应不定期查扶贫基金在地方投放使用的情况。
第十四条 本试行方案的解释权、修改权归中募委。
第十五条 本试行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到1995年12月30日为止。

附:扶贫专用社会福利基金投放范围及额度
一、条件:
全省基本均属贫困落后,经济发展困难突出或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二、范围:
宁夏青海甘肃贵州云南四川内蒙新疆西藏海南江西安徽广西
三、额度:
每年35万元。



199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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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三峡工程建委移民开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十二省市移民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三峡工程建委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三峡工程建委移民开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十二省市移民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省(市)计生委、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安置管理机构,重庆市计生委、移民局:

国家计生委于2001年3月25日至26日在重庆召开了十二省市移民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会议就移民工作中有关计划生育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十二省市移民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 ○ 一年五月十六日

十二省市移民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国家计生委党组成员、政法司司长江亦曼,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越,重庆市计生委主任温永高、副主任杨应敏,重庆市移民局助理巡视员张洪光,国家计生委办公厅、政法司有关处室负责人,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省(市)计生委政法处处长以及重庆市云阳、奉节、巫山、忠县、开县计生委主任出席了会议。

经讨论,会议就移民计划生育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移民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峡工程关系我国经济建设大局,世界瞩目。移民工作是三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至三峡工程竣工,库区需移民113万。移民范围之广,人数之多,难度之大,在我国乃至世界水利建设史上都是空前的。

库区百万移民不仅是一项世界级难题,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移民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三峡工程的成败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移民安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移民迁出和迁入省市各有关部门树立移民工作一盘棋思想,同舟共济,紧密配合,协助移民部门打好移民工作总体战。移民迁出和迁入省市计划生育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移民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切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移民工作大局,全力支持三峡工程,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共同做好移民计划生育工作。

二、加强服务,为移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移民迁出和迁入省市计划生育部门要开展好面向移民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切实解决外迁移民“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外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库区移民“为国家、为大家、舍小家”的奉献精神,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移民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配合移民部门做好群众工作;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移民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尤其要加大对移民迁入省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移民自觉执行迁入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接受迁入省市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二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移民中的计划外生育人员,严格按照《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认真落实“七不准”规定,坚决禁止在移民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三是积极开展面向移民的计划生育“三优先”服务。即优先为移民办理《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优先落实移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优先对移民中的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帮扶。

三、明确职责,规范移民计划生育工作

1、健全工作机构,严把移民资格审查关。有移民迁出、迁入任务地区的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争取进入相应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移民资格时,移民迁出省市的移民、计生和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三堂会审”,严把移民资格关。对于取得移民资格的人员,迁入省市应接纳,并按移民政策予以安置。

2、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移民迁出省市计划生育部门在移民外迁前,应普遍开展一次生殖保健服务,为移民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查治妇科疾病; 及时动员已生育子女的夫妻落实一项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措施,个别患禁忌症的,落实其他避孕措施; 对计划外怀孕的移民妇女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3、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处理。(1)对违反规定计划外生育的移民,迁出前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移交迁入省市计划生育部门。(2)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鉴定的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原则上不外迁。本人要求外迁的,应由迁出地给予一次性解决,并签订好协议,迁入省市不再承担解决遗留问题的责任。(3)对移民中的流动育龄妇女,迁出省市应动员其到迁入省市重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短期内到迁入省市有困难的,应在档案中注明流出时间、流入地点及联系方式等。

4、移民生育政策衔接。(1)移民迁出前执行迁出省市的生育政策,迁入后执行迁入省市的政策。(2)迁出前领取的《生育证》(含二孩《生育证》)一年内有效。(3)符合迁出省市再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未领取《生育证》的,迁出后执行迁入省市的政策。

5、移民计划生育档案移交。移民计划生育档案按重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统一填报,移民交接时移交计划生育档案。计划生育档案涉及的项目、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移民迁出省市计划生育部门有责任进行规范。
会议纪要内容由有移民迁出或迁入任务的省市计划生育部门共同遵守。会议纪要未涉及的有关问题,由移民迁出和迁入省市协商解决。

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当前涉外价格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当前涉外价格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通知
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当前涉外价格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的报告》
,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关于当前涉外价格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的报告


全文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我们约请有关部门研究了整顿涉外价格的问题。会
后由有关单位抽调人员,作了调查研究。最近,我们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
1980]32号《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的通告》的精神
,提出了加强涉外价格管理的措施。现将当前涉外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意见
报告如下:
一、当前涉外价格的情况和主要问题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对外交往活动频繁,旅游事业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来华外
宾和回国探亲旅游的人大量增加。为了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央和国务院领导
同志对涉外价格问题,作过许多指示,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进行了大量工作,总的情
况是好的,成绩是主要的。但是由于大家缺乏经验,不了解国外情况,互相商量不够
,也出现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现象;加之管理涉外价格的机构不健全,督促检查
不够,所以当前涉外价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主要的是:有些单位乱收费,乱要钱
,乱提价;有些项目,设备条件差,服务质量和劳动效率低,同所要的价格水平和收
费标准不相称;有些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一次提高幅度过大,外宾宴席毛利率偏高
,宣传解释工作也做得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外宾反映强烈,有损于我国的社会主
义声誉,不利于旅游事业的发展,必须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统一思想认识
整顿涉外价格,最重要的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改变那种认为外国人有的是钱,不赚
白不赚,收费越高越好的错误思想;要算经济帐,更要算政治帐;要局部服从全局,
但也要照顾有关经营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能够得到一定利润,
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起来,才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旅游服务
工作做得更好,争取更多的外汇,为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服务。
大力提高服务质量,作到质价相符,是整顿涉外价格的重要方面。我们是发展中
国家,设备条件暂时差一些,多数外宾是会谅解的;服务态度不好,别人就不会谅解
了。现在外宾、华侨等人对我们这方面的意见很多,各有关接待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首先必须认真改善服务态度,同时抓紧改善经营管理,更新服
务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职工的对外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建立
必要的规章制度,评奖要与服务态度紧密结合,表现好的给予奖励,差的给予批评。
对个别违犯纪律,屡教不改的人要给予应得处分,调离接待外宾的工作岗位。
三、加强涉外价格的集中统一领导
国务院国发[1980]22号文件规定:“涉外价格的调整,必须与有关部门商
量,与同级物价部门联合下达,否则无效”。“中央有关部门、有关地区都要组成涉
外价格领导小组。重要的涉外价格措施,要经过领导小组审议”。这些规定,各有关
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涉外价格任务较多的省、市、自治区物价局和有关部门,要设立管理涉外价格机
构和人员。要组织力量对涉外价格进行检查整顿。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分别情况,严
肃处理,坚决纠正乱要钱、乱收费和乱提价的现象,把涉外价格稳下来。
四、几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意见
(一)关于旅游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现行的标准不作变动,在旅游淡季可适当予以
降价和优待。旅游部门正准备扩大服务项目,缩减零星附加费用,以适当减少旅游者
的支出。
有些单位为了多作买卖,主动给旅游部门送“回扣”,有的地方,旅游部门对外
宾买东西和吃地方风味,向有些单位收取“回扣”。这种作法,在单位之间,引起了
很多矛盾,也影响对外宾的服务,各方面反映不好,今后不许再搞。
(二)关于飞机票价。我国民航的国际航线,不断发展,但我们的设备条件和服
务质量同外国民航比,缺乏竞争能力,以致客源严重不足。为了争取客源,增加外汇
收入,民航总局拟对我国际航班国外段的票价,分别不同情况,给予百分之二十至五
十的折扣;外宾、华侨等人,既乘坐我国际航班国外段,又乘坐国内段的,国内段部
分的票价也给予一定的优待。旅游淡季来华的旅行团,或旅游冷线上的票价,也可给
予适当的优待。具体办法由民航总局与旅游总局商定。
(三)关于外宾乘坐火车的票价。铁道部对外宾客运票价,经国务院批准,从今
年起提高了百分之七十五,外宾反映强烈。据铁道部资料,现行我国火车对外宾客运
票价,除略高于苏联外,比其他国家均低,因此可以不降价,但要尽快改善设备条件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关于游览参观门票。外宾、华侨等人游览参观公园、文物点、体育比赛、
以及游泳、滑冰等的门票,应按国务院国发[1980]22号文件的规定贯彻执行

(五)关于文物、工艺品的生产管理和价格管理问题。目前文物及其复制品、仿
制品和手工艺品、现代字画的生产,缺乏统一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联系,因而价格
比较混乱。大家认为,文物和文物复制品应由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牵头,手工艺品和
文物仿制品应由轻工业部牵头,现代字画应由文化部牵头,迅速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
制定生产管理和价格管理的办法,联合下达执行。(注解:手工艺品价格已经放开,
改按一九八二年九月十六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关于逐步放开小商品价格
实行市场调节的报告的通知》(见本卷第728页)和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国务院
批转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放开小商品价格的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宴席价格。目前我国宴席价格偏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进口海产品
作价过高,有些饭店毛利率掌握较高,是个重要原因。我国出口又进口的海产品,要
留足国内供应外宾需要的数量以后再出口,进口国外的海产品,海关已同意适当减低
关税,由国家水产总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联合下达。宴席毛利率
,应按现行规定从低掌握。
(七)加强旅游参观点的市场管理。有的地方旅游参观点,无证商贩和一些不三
不四的人,拦阻外宾、华侨等人兜售现代字画、古玩、水果、药材等等;有的甚至向
外宾、华侨等人散布流言蜚语,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
此要坚决取缔。
(八)对外侨的价格政策。居住我国,取得我国户口,不享受外宾生活待遇,在
我国工厂、机关和农村生活、工作的外国侨民,他们乘坐火车、飞机、轮船以及买东
西、吃饭、住旅馆、看病等等,仍应同过去一样,与我国人民群众一样对待。
(九)关于对外宾的劳务收费。对外宾提供的各种劳务,其收费标准在工时计算
上,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宽打多算,变相提高价格。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部门、各地区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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